受贈流程說明 登記期 受贈者與醫師諮詢後確認借卵意向後登記資料並進行相關檢驗確認符合借卵資格,如卵巢功能提早衰竭、染色體方面疾病帶原者,經醫師評估後需要透過借卵懷孕。找到捐贈者後,受贈者繳交身分證件、四等親表、結婚證件、血型證明與療程訂金。 配對期 受贈者須持醫療機構提供之『接受卵子捐贈同意書』至公證處進行公證,才能開始進行配對。配對通常花費六個月至一年,經國健局審核後進入療程。 捐贈者療程期 受贈者調經配合捐贈者的取卵時間,在取卵當日受贈夫妻的先生取精(事先凍精亦可,詳細請參考取精凍精說明),實驗室進行胚胎培養,待取卵後二-五日植入或進行胚胎冷凍。 受贈者療程期 受贈者回診進行植入,植入後多補充黃體素安胎,待兩周後驗孕。 四等親表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