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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 試管嬰兒補助範圍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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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健署裁定為依據>

Q1 借卵可以申請補助嘛?

  • 可以,但只能申請植入補助。

Q2 已開始用藥並施打針劑,但卵泡發育不佳而中止療程 或 取卵前「跑卵」,並沒有施行取卵術,可以申請補助嗎?

  • 不可以,此非補助對象之施術範圍。

Q3 目前進行取卵療程,但沒有胚胎可植入 (例如:無法受精、受精卵停止分裂) 或PGS後發現沒有正常胚胎可以植入,也可以申請補助嗎?

  • 有進行取卵並符合國健署之施術範圍,只可以補助到取卵階段。另,PGS不在補助範圍內。

Q4 如果植入顆數超過上限,還可以申請補助嗎?試管嬰兒植入胚胎限制

  • 不可以,超過植入顆數上限是整個療程,包括取卵和植入的費用都無法申請。

Q5 可以自費多植入1個胚胎嗎?這樣整個療程還可以申請補助嗎?

  • 不可以,如果您的年齡限定是最多植入1個胚胎,最後卻植入2個,那整個療程,包括取卵和植入的費用都無法申請補助。

Q6 申請時之年齡是35歲,但植入時之年齡是36歲,請問植入顆數怎樣算?

  • 植入胚胎數以植入日之年齡作計算。

Q7 補助範圍有包括人工授精技術及染色體異常的夫妻嗎?

  • 本補助方案補助項目為不孕症之體外受精,即俗稱試管嬰兒之人工生殖技術療程,包括誘導排卵、取卵、取精、體外受精、胚胎培養、胚胎植入及懷孕確認等手術及處置。不包括人工授精(AIH)、冷凍保存費及解凍再度冷凍費。
  • 如夫妻均帶有高雪氏症第二型之隱形遺傳疾病,仍建議視懷孕週期抽取絨毛膜或羊水或胎兒臍帶血,做產前遺傳診斷及遺傳諮詢服務。因涉及整體經費預算考量,國民健康署將視未來國家整體預算及資源配置衡平性,持續滾動檢討研議。

Q8 因醫療性目的須先行凍卵,而申請本補助方案再施行試管嬰兒療程,可以補助哪些項目?

  • 若符合本補助方案不孕夫妻條件,其施行之試管嬰兒療程,依表7一「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對象之施術範圍」,依其施術方式及結果申請補助,得補助項目符合應屬於 C 方式,因無取卵之療程,但仍可至系統勾選當次療程之取精、體外授精、胚胎培養及胚胎植入費用,若為首次申請者,其補助上限為 3 萬元;若為再次申請者,期補助上限為 2 萬元。

Q9 補助範圍有包括胚胎著著床前染色體篩檢(PGS)、子宮內膜容受性篩檢(ERA)及單純凍卵嗎?

  • PGS、ERA 及單純凍卵皆非目前本方案補助範圍,不予補助。

Q10 病人於 A 機構進行取卵及凍胚胎後,再去 B 機構植入,是算一次補助嗎?

  • 算是一次補助。

Q11 婦女前胎生產因故切除子宮,欲於國內機構接受試管嬰兒療程,再將冷凍胚胎運出國尋求代孕,請問其試管嬰兒療程及冷凍胚胎費用,可否申請補助嗎?

  • 已切除子宮之婦女非屬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自不得申請補助。

 

想了解更多補助諮詢,請填寫《補助申請表》,並等待補助小組將與您聯絡。

王家瑋生殖醫學中心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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