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A ★ 試管嬰兒補助申請資格 2021.06.24 <依國健署裁定為依據> Q1 已育有大寶,想生二寶、三寶同樣可以申請嗎? 經由醫生診斷為不孕夫妻,並依規定完成試管嬰兒療程,符合申請資格者皆可申請補助。 Q2 夫妻在國外結婚,沒有在台灣登記,可以申請補助嗎? 不可以,必須有在台灣登記。 Q3 人工受孕IUI可以申請補助嗎? 不可以,本補助方案只適用於試管嬰兒療程。 Q4 目前已在試管嬰兒療程中,可以去申請110年7月的補助嘛? 本補助方案自1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過去療程皆不回溯。 Q5 預計110年7月1日進行療程,可以回診當天再提出申請嗎為什麼要限制45歲? 可以,但第一次回診的費用則無法補助。建議先填寫申請資格審核登記表單,回傳相關資料,協助收案送審,以利後續療程安排。 Q6 難道45歲之後就不能再做試管了嗎? 根據醫學實證顯示, 45 歲以上婦女,低出生體重胎兒及流產機率皆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國民健康署參考鄰近國家日本、韓國、新加坡之補助經驗,並考量母風險因而設定補助年齡上限。國民健康署將持續蒐集國際實證及國際作法列為未來滾動檢討修正之參考。 回列表